西安市人民政府大型燃气供热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
导读: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大型燃气供热锅炉低氮排放改造控制标准的复函》(陕环函〔2017〕333号)要求:新建大型燃气供热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30毫克/立方米,现有大型燃气供热锅炉低氮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大型燃气供热锅炉低氮排放改造控制标准的复函》(陕环函〔2017〕333号)要求:新建大型燃气供热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30毫克/立方米,现有大型燃气供热锅炉低氮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80毫克/立方米。对不同改造方式、不同排放浓度、不同减排效果、不同锅炉容量分类予以奖补。
1.单台锅炉容量20蒸吨及以下大型燃气供热锅炉。
方式一:通过更换低氮燃烧器的方式进行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削减幅度大于等于50%,且浓度值低于30毫克/立方米的项目。
(1)单台锅炉容量小于等于4蒸吨
奖补资金=2×锅炉容量+3.5(万元)
(2)单台锅炉容量大于4蒸吨
奖补资金=1.5×锅炉容量+6(万元)
方式二:通过更换低氮燃烧器的方式进行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削减幅度大于等于50%,且浓度值达到30—80毫克/立方米之间的项目。
(1)单台锅炉容量小于等于4蒸吨
奖补资金=1.2×锅炉容量+1.5(万元)
(2)单台锅炉容量大于4蒸吨
奖补资金=锅炉容量+2.5(万元)
方式三:通过整体更换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削减幅度大于等于50%,且浓度值低于30毫克/立方米的项目。
(1)单台锅炉容量小于等于4蒸吨
奖补资金=2.6×锅炉容量+7(万元)
(2)单台锅炉容量大于4蒸吨
奖补资金=2.5×锅炉容量+8(万元)
2.单台锅炉容量20蒸吨以上大型燃气供热锅炉。
(1)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削减幅度大于等于50%,且浓度值低于30毫克/立方米的项目,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给予奖补资金;
(2)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削减幅度大于等于50%,且浓度值达到30—80毫克/立方米之间的,按照改造投资额的25%给予奖补资金。
3.2017年5月以后新建大型燃气供热锅炉,应达到市环保局关于低氮燃烧的排放要求,但不享受低氮燃烧奖补政策。
这只是根据《关中地区铁腕治霾专项行动奖补办法》(陕财办〔2017〕38号)、《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1+9”组合方案(办法)》(市政办发〔2017〕1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大型燃气供热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的奖励方案,详情可以咨询在线客服或者拨打135 0615 1292热线。
2017年西安市人民政府散煤治理 “煤改气”“煤改电”奖补措施:http://www.lianheguolu.com/1kw684.html
2017年西安市燃煤锅炉改造最新奖补措施:http://www.lianheguolu.com/xw16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