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型燃气供热锅炉低氮改造行动开启 30mg排放浓度不再只是北京标准
大型燃气供热锅炉低氮改造任务:
1、到2020年6月底前,现有非电燃气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层燃炉和抛煤机炉全部完成低氮燃烧改造,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达到5mg/m3、10mg/m3、30mg/m3,新建大型燃气供热锅炉同步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并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2、20蒸吨/小时及以上大型燃气供热锅炉要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系统)。
3、20蒸吨/小时以下大型燃气供热锅炉要安装氮氧化物尾气分析仪,现场检查应能够提供至少一年以上排放监测数据。
4、2018年10月底前,各市应完成10蒸吨以上大型燃气供热锅炉低氮燃烧改造383台11399蒸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总台数的三分之二,202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低氮改造任务。
河北现有大型燃气供热锅炉10771台36563蒸吨,其中10蒸吨/小时及以下大型燃气供热锅炉10388台25164蒸吨,大型燃气供热锅炉基本没有进行氮氧化物治理,年排放氮氧化物约3.85万吨,平均浓度150mg/m3左右。同时,河北省内氮氧化物年均浓度偏高,氮氧化物年均浓度下降率远低于二氧化硫,是产生雾霾、造成臭氧浓度偏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周边的京津地区就大型燃气供热锅炉治理作出安排部署,并取得初步成效,北京市全部完成大型燃气供热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30mg/m3以内,排放总量削减80%;天津市出台了地方性的天津大型燃气供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80mg/m3以内。因此,河北将认真组织开展治理工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新的贡献。